经讯问,2021年秋,犯罪嫌疑人魏某接到前同事张某(另案处理)邀请去山西运城工作,告知他可以月赚一万。来到山西后魏某发现对方从事“跑分”违法犯罪活动。魏某受其蛊惑,明知他们从事违法犯罪活动,还是陆续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张某,并从张某处学习利用电脑、手机操作跑分,进行非法获利。魏某在山西“跑分”,赚了一万五千多元。尝到甜头的魏某不思悔改,又联系上了”跑分”平台自己单干起来。出于“义气”,魏某还叫上同村发小魏某强、魏某彬一起实施该违法犯罪行为。2022年1月份,魏某强的朋友董某得知魏某正在实施的非法手段能够赚钱后,前往魏某处“学习”、了解了如何“跑分”赚钱的方法,并成为魏某的下线。2021年10月至今,以魏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网络赌博平台“跑分”1000余万元,获利3万余元。目前,魏某、魏某强、魏某彬、董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。警方提示:在国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大背景下,不仅电诈团伙成员会受到惩处,下游的“跑分”操作手、提供银行卡的“卡主”也触犯了我国法律,也将受到《刑法》的制裁。在我国《刑法》中,规定了以下5种情形,情节严重的构成洗钱罪:提供资金账户的;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、金融票据、有价证券的;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;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;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。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 规定:为相关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进行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的,情节轻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从网购刷单,到“跑分”平台,网络兼职既是许多人实现财富梦想的捷径,也是不法分子们获取非法利益的天堂。但是,中国有句古话,天上不会掉馅饼,“躺着赚钱”这是懒人哲学,“跑分”平台上“日赚千元”的所谓财富神话,不过都是通过策划,移花接木而编造的谎言,吸引别人参与的广告罢了。涉足网络兼职时须慎之又慎,上当受骗损失钱财事小,稀里糊涂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,而一失足,成千古恨才令人痛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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